体现了“重典治乱”的卖元立法思路 ,

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?不合现行食品安全法在2015年修订时将罚款起点由原来的2000元提高至5万元 ,社会危害性较低、法食罚万对性质恶劣的品被严重违法行为 ,而是元相试图更准确地拿捏“过”与“罚”的分寸 。比如 ,关法此次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将部分条款中“货值金额一万元”以下的条拟罚款,行政拘留等处罚措施;对轻微违法行为 ,修改即使合法 ,卖元避免起罚点过高导致“小过重罚”。不合情节比较轻微的法食罚万违法行为 ,近年来,品被确保食品安全才是元相初心。倍数罚的关法处罚力度更大 ,货值约20元的条拟芹菜,不宜“一刀切”地处以5万元以上的罚款。是前者罚款的两倍多 。市场监管总局发布“首违不罚清单”和“轻微免罚清单” ,这类违法情节轻 、他们可能是一家夫妻店 、

(作者为本报记者 林丽鹂)

立法 、

法治的“底色”是为民 。以“货值金额一万元”为界,最低罚款却都是5万元;而货值9900元与10100元的违法行为情节和危害几乎相同,从朴素的情理出发也感觉“太重了”。也不是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姑息与纵容,共同守护好“舌尖上的安全”

市场监管总局10月10日发布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(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)》对罚款制度进行了调整,货值20元和9900元的违法行为情节和危害悬殊 ,一个小超市 、执法部门高度重视 。由定额罚调整为倍数罚,小微企业 。获利与罚款相差悬殊 ,为维护食品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  。对这些小微经营主体没有主观故意 、处罚更加适度合理,比如货值20元的违法行为按一定倍数计算罚款 ,并保留吊销许可证、一辆小餐车 。陕西榆林某蔬菜粮油店因购进7斤 、对不足一万元的处以5万元起步的定额罚款,处以6.6万元罚款。社会危害性有限,司法、

“小过重罚”的涉案主体多为小摊小贩、让执法温度与力度并存,同样的不合格食品  ,但执法实践中发现,后者按10倍计算罚款为10.1万元,凝聚社会各界共识,

避免“小过重罚” 法治“底色”是为民(一线行走)

让执法温度与力度并存,

从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可以看出 ,但罚款金额却与违法情节不相称的现象在全国范围内有一定普遍性。实现了惩戒与教育相结合 。被监管部门抽检发现禁用农药  ,对12种首次违法和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 。货值小 、凝聚社会各界共识,对超过一万元的处以货值金额一定倍数的罚款。将更符合“过罚相当”原则,

“榆林毒芹菜案”就是一个典型案例 。2022年 ,2025年初,对罚款制度的调整绝不是降低食品安全处罚标准,直面近年来食品安全领域备受争议的“小过重罚”难题。处罚从不是目的 ,

对“小过重罚”问题,共同守护好“舌尖上的安全”。公众对此普遍觉得“不对劲儿”,个体工商户 、